我县开展“三品一标”农产品标志使用专项检查 时间:2017-03-27 点击量:次
本网讯(姜萍)为依法规范我县“三品一标”农产品标志使用行为,切实维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。在“3.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期间,县农业局组织开展了对辖区内“三品一标”农产品标志使用专项检查。
此次专项检查,重点检查了石海家园、银河超市等大型超市,检查内容包括用标产品是否具备有效的证书;用标产品与标志是否相符;是否超范围使用产品标志;是否存在转让、买卖证书和标志行为;是否存在伪造、冒用标志等不规范用标行为。工作人员认真检查了市场上的产品标志使用情况,同时开展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、《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此次专项检查,共检查绿色食品用标种类12类,无公害农产品用标种类2类,地理标志农产品用标种类16类,未发现不规范使用产品标志的行为。
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检查,规范了兴文县绿色食品、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志使用行为,引导广大消费者和市场经营主体正确识别、选购绿色食品、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,为绿色食品、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、消费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。法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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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次专项检查,重点检查了石海家园、银河超市等大型超市,检查内容包括用标产品是否具备有效的证书;用标产品与标志是否相符;是否超范围使用产品标志;是否存在转让、买卖证书和标志行为;是否存在伪造、冒用标志等不规范用标行为。工作人员认真检查了市场上的产品标志使用情况,同时开展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、《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此次专项检查,共检查绿色食品用标种类12类,无公害农产品用标种类2类,地理标志农产品用标种类16类,未发现不规范使用产品标志的行为。
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检查,规范了兴文县绿色食品、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志使用行为,引导广大消费者和市场经营主体正确识别、选购绿色食品、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,为绿色食品、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、消费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。法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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